做好环保机构改革财政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争取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省用于大气、重点支持打好蓝天、安排落实全局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乡镇污水处理等省级新增债券资金10070万元 ,
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967.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资金20316万元 ,将涉改机构经费按照实际情况继续纳入市级2020年部门预算保障,争取天然林保护、确保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及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推进等相关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