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化解刘某丙生前在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有七万余元存款 ,纠纷
随后,调查核实相关信息,采取“背对背”调解法 ,
经过积极调解 ,刘某甲 、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该笔存款应由刘某甲、名山区法院依托诉调对接,针对当事人诉求 ,不能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刘某甲到银行要求取款时,刘某乙的父亲刘某丙因病去世,其中一法定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但银行以刘某甲和刘某乙未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再次来到银行,刘某甲 、银行卡以及刘某丙的存折等材料去银行办理取款及销户手续。刘某甲找到所在村委会出具了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