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电 话:网址:051837.wequant.net邮 箱:
杨灿
记者 李晓明
本报讯 日前,相司该院针对一起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信访案,事后,宝兴县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对接,杨女士向宝兴县检察院控告公安机关对杨某明诈骗其母亲刘某3万余元钱财一事不立案 ,加之其生前在公安机关陈述内容不清,杨某明表示自己愿意分期偿还从刘某处取得的钱款共计3.5万元 ,就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法理解析等向杨女士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杨女士系刘某之女。依法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还是自愿给予或借与,并联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对杨某明进行了教育 。
宝兴县检察院就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杨女士对宝兴县检察院秉公执法、
为固化调解成果,